最新DHL通知,美国政府机关根据321法案(U.S.Customs Regulation 19CFR10.151. Sec 321)加大了对入境FBA货物清关的审核。凡是符合如下特征的快件,不再适用800USDipment的免税优惠。
1.同一发件人在1天内发送了n(n>1)票货物至同一Amazon US仓库。
2.这n票货物会被美国政府视为“split shipments”,从而全部转为正式清关required formal entry,无论单票货值是否低于800USD。
3.按照美国清关规定,正式清关货物需要提供收件人Employer Identity Number(EIN),但对于FBA货物,US Amazon不提供任何清关支持。
基于以上流程,所有发往美国的FBA货物,一旦符合以上特征,将会被美国政府拒绝入境,DHL只能将此类快件退回始发地。

与此同时,UPS、DHL等多家国际快递纷纷发布关于“发往美国亚马逊仓的货物要求”通知。具体内容如下
因美国海关严查寄往亚马逊仓的货物,所有经UPS、DHL渠道运往美国亚马逊仓的货物,无论申报价值多少,都必须做DDP(关税预付),否则货物将在香港扣件不能转运,或从当地直接退回。
为避免货物出现退件情况,请务必在走货前按照要求做关税预付,出货前不再逐一审核。如没有按要求出货,可能导致货物被扣不能转运,或从当地直接退回等,所有费用和后果将由发件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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