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9日,海关总署下发2018年第50号公告,正式全面取消通关单。点击以下链接回顾公告全文:
中国海关总署关于全面取消《入/出境货物通关单》有关事项的公告
50号公告的发布,意味着通关单这一名词将彻底成为历史,自2018年6月1日起,报关过程中不再需要办理通关单。那么,通关单到底是什么?它在通关过程中曾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?
1、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,企业可通过“单一窗口”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;如需使用“单一窗口”单独报关、报检界面或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,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,并填写代码“A”。
2、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出口商品,企业应当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,并填写代码“B”。
3、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,在运输途中需提供运递证明的,出具纸质《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》;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,或者因计算机、系统等故障问题,根据需要出具纸质《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》。
全面取消通关单将会有效缩短整体通关时间,降低企业通关成本,促进贸易的便利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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